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实施办法》之规定,凡我院教师以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名义发表的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人、通讯作者,被EI、ISSHP、ISTP收录的学术论文、在CSSCI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A级、B级),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著作(专著、译著、编著,教材)以及专利给予奖励(再版、修订版著作不给予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凡以第一作者第二署名单位为我校的成果,按同一级别奖励标准的五分之一给予奖励;著作非我校第一主编的成果,按奖励标准除以主编总人数给予奖励,。经教师在科研成果管理系统填报,科研产业处统计、审核,2017年度我校教师公开发表符合奖励条件的学术论文65篇(补发2015、2016年度论文10篇);著作17部,其中,专著5部,编著1部,教材11部(补发2016年度教材1部);专利5项(补发2016年度专利1项)。现将获得奖励的科研成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