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省高教学会2018年度高教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教科研课题立项面向省高教学会会员单位的科研人员和优秀的研究生群体(以社科类博士生为主),申报范围不限专业,但要求申报的课题主题与当前高等教育理论、实践、改革、工作、学习密切相关,申报题目可参照《课题参考目录》,也可自行选题。
2.每项课题仅限报1名负责人,同一人不得同时参与3项及以上课题申报。截止2018年3月1日尚有学会历年高教科研课题未结题者(学会课题管理系统可查)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新课题。
3.课题申报结束后,学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学会课题按照资助与评审标准采取“3+2”模式(暨常规课题序列3个——“重大”、“重点”、“一般”和专项课题序列2个——“青年专项”和“研究生专项”)立项。重大课题给予5000元支持经费,重点课题给予2000元支持经费。
4.专项课题按比例单独评审,管理原则与一般课题一致。
“青年专项”课题要求:课题主持人年龄不得超过35岁暨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
“研究生专项”课题要求:主持人近3年有与申报课题内容相关的论文或课题成果(论文要求:署名为第一作者身份< 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情况>发表1篇北大中文核心或2篇省级期刊收录的论文;课题要求:若为主持人且所主持课题为非本学会课题,不要求课题结题,若为参研者,要求位列前五名且课题已结题)。“研究生专项”课题要求推荐人为申请课题负责人研究生导师。
5.立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3年(研究生专项课题要求能够在毕业前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如有课题变更情况,请填写课题变更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