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转型发展示范高校、二级分院、专业(群)评审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推进我校应用型本科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级转型发展示范专业(群)评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实施高教强省战略,全面落实新时代普通高校本科教育大会要求,以培养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路径,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领,引导和推动省属本科高校坚定应用型办学定位,深化转型改革、加快特色建设,不断提升地方高等教育支撑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和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范围
(1)2015年,省教育厅批准确定的首批转型发展试点专业(集群);
(2)2017年,申报的第二批转型改革试点专业(群);
(3)其他已实施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实践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两年)并取得一定成效的专业(群)。
三、申报条件
转型发展示范专业(群):专业培养方案较好体现应用型建设需求,具有高于同类专业平均水平的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的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校企合作、教学模式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效果显著,具有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实施效果良好的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应用型建设彰显专业特色,经验对同类专业具有示范、辐射作用。
四、申报材料
1. 《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群)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在一起,一式一份。
2. 《基本数据采集表》(附件2),一式一份。
纸质材料:申报书、佐证材料、数据采集表依次装订在一起,一式一份,于5月3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A317室。
电子版材料:以专业(群)命名报送,于5月31日前发送至guoh12345@163.com。
五、有关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做好申报及佐证材料的准备工作,要对申报材料、数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精确、可检验。对数据和材料造假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评审资格。
教务处联系人:郭贺
电话:84537220 邮箱:guoh12345@163.com。
附件: 1.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群)申报书.doc
2. 基本数据采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