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0 年度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13 点击数:

审核单位 招聘状态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吉林省职业教育服务“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改革实施方案》,立足“十三五”规划收官、高质量谋划“十四五”布局发展,进一步发挥教育科研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理论引领和实践推动作用,促进我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根据《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吉教职成字〔201419号),决定开展2020年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与申报

(一)选题说明

课题立项以立德树人、工匠精神培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目标,坚持“立足教学实践、服务人才培养、突出改革创新”的原则,着重解决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申报者根据《2020年度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鼓励立德树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中高职衔接、师资队伍建设、“1+X”证书制度、高水平职业学校与专业建设、专业与课程标准研究、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治理结构改革、教学诊断与改进、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教研项目。

(二)课题申报

高等职业学校、有关本科高校及省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等单位可直接报送;其他单位按隶属关系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评后统一报送。课题受理时间截至 2020623日。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市(州)教育局和高等职业学校、有关本科高校等申报单位认真组织初评,择优推荐。

(二)高等职业学校、有关本科高校及省直中等职业学校、

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各市()及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等单位或地区需设立科研管理员,请在620日前在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管理平台注册,并将科研管理员的有关信息报送至省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三)课题申报采取网络申报,课题申报者在吉林省职业教育 科研管理平台(http://221.8.35.156:8000/education)进行课题申报登记及相关信息录入。各单位或地区科研管理员负责审 核,按各高等院校、省直中职学校或地区初评结果提交。

已在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立项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2020 年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兼职教师申报的课题由其所在学校负责申报,联合申报项目由牵头单位负责上报。省职教学会、省中华职教社及行指委需研究全省性工作,内容需与本组织机构或行指委工作相关,本科院校申报的课题范围应与职业与成人教育内容相关。


附件2020年度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docx


科研产业处      

2020512日  


 

网站维护:大学外语教研部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488   邮编:130117   

版权所有©长春人文学院   吉ICP备11002363号-6  吉公网安备 22017202000203号